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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30020
- 處分日期
- 2022/03/15
- 違規日期
- 2022/01/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金屬品加工程序-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5413-01號),有效期限至112年6月10日止,惟經本局派員於111年1月27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現場污染源除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並將前述製程成品(鋼鐵)以有機溶劑進行表面塗裝作業,且使用量已達20公噸/年,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第6批第2類各行業-表面塗裝程序之列管製程,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廠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金湖里中山路一段一一七一巷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金湖里中山路一段一一七一巷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