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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黃寶蓮畜牧場
- 文號
- 20-108-100003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違規日期
- 2019/07/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秀水鄉義興村三義巷11弄12號從事養豬作業,領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10-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查無108年7月份該製程之原料使用量紀錄、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及防制設施操作紀錄,核未依操作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限期於108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如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義興村七鄰三義巷一一弄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義興村三義巷一一弄一二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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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