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01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違規日期
- 2017/02/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2月15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人員,於基隆市聯興國際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東岸港,查驗貴事業報關輸出之貨物(報單號碼:AA//06/482/E0182、貨物名稱:PLASTIC SCRAP);經查驗結果,該批貨物夾帶廢光碟片,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列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屬電鍍金屬廢塑膠(含光碟片),於處理、輸出入境階段,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上述報運輸出貨物,未取得主管機關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水尾里興勇街七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水尾里興勇街7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