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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欣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2-10002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0/12
違規日期
2023/09/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產生之廚餘(蛋殼)(R-0106)於再利用前未先與再利用機構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一路一七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一路17之1號
統一編號
5389681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