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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05
- 處分日期
- 2021/02/02
- 違規日期
- 2020/12/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由南區隊於109年12月9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三廠製程產出之廢油漆、漆渣(D-1701),於109年5月申報貯存量為0.0451噸,109年6月申報產出量為0.0452噸,且無清除量申報,其貯存量應為0.093噸;廢樹脂砂輪(R-2409),於109年6月申報貯存量為0.0188噸,109年7月申報產出量為0.0001噸,且無清除量申報,其貯存量應為0.01898噸,惟查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9年6月廢油漆、漆渣(D-1701)申報貯存量為0.0452噸、109年7月廢樹脂砂輪(R-2409)申報貯存量為0噸,其申報情形未正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過溝四號之三八附二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過溝四號之三八附二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