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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鴻昇環保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5004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5/21
違規日期
2020/03/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3月23日09時50分許派員前往關廟區保東段1153地號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於該地號堆置有廢塑膠、碎磚瓦、廢木材、廢鐵等物,經查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396-1091231-01號),惟查該地號未有登載於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做為轉運站或貯存場,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項次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關新路一段六六五巷一○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關新路一段665巷51號對面(關廟區保東段1153地號)
統一編號
2491279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