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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50031
- 處分日期
- 2019/05/30
- 違規日期
- 2019/03/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高雄市楠梓區內環南路30號,領有固定污染源塑膠品塗裝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加四景字第ABQ11070號)。經本局人員於108年3月29日稽查發現3項缺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說明如下:(一)成型作業區(E001)射出成型機25台,部分成型機經集氣罩收集廢氣後以未經許可之排放管道排放至廠外,與操作許可證製程流程圖不符。(二)粉碎機(E006)經集氣罩收集廢氣,再經袋式集塵器及活性碳吸附塔處理後,以未經許可之排放管道排放至廠外,與操作許可證製程流程圖不符。(三)現場設有機溶劑儲槽乙座,未列於許可證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內環南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加工出口區內環南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