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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文號
20-106-04003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4/27
違規日期
2017/04/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腳踏車製造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清洗程序(含金屬表面塗裝)(H5403-0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4月6日至貴公司現場稽查時,操作與許可證內容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溪海里功學路四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溪海里功學路四六號
統一編號
2282028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