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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違規日期
- 2021/10/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查報車輛(車號:KLE-3369),於110年10月5日22時38分左右,吊放裝有廢棄水泥塊之太空包至本市金華街114號後方棄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及「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等規定,本局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南興里仁和路二段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金華街114號後方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