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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4-100003
- 處分日期
- 2015/10/08
- 違規日期
- 2015/08/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自文到日起該未經許可堆置部分(製程)停工並限期於104年12月30日前申請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或現場堆置物部分清除符合100年12月1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1批至第8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附表第5批堆置場作業程序,以符合法令規定。。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臺西鄉山寮村山寮路二八之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芳街段877、878、87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