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瑞大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龍潭一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瑞大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龍潭一廠

文號
40-109-07005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7/13
違規日期
2018/08/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氯化銀製程反應槽所產生之葡萄糖廢液,經送驗檢測該廢液pH為12.88(有害事業廢棄物),該葡萄糖廢液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一三九巷一號及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139巷1之1號
統一編號
8469796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