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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7/17
- 違規日期
- 2019/05/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嘉太工業區之工廠,從事化工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廠副產品電解液槽之輸送管線有疏漏污染物逕由廠內雨水溝流至廠外工業區區內雨水溝渠,經現場確認電解液槽槽體容量為100噸,其洩漏量約8噸,經檢驗疏漏污染物含有有害健康物質(銅、鉛、鎳及總鉻),惟未超過放流水標準,另查獲時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亦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三四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過溝里嘉太工業區光復路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