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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潔企業社

文號
40-107-120002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12/06
違規日期
2018/10/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企業社有再利用廢板模作為蒸氣鍋爐燃料之情事,因廢板模係屬營建事業廢棄物,於再利用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再利用許可,惟該企業社未領有再利用許可證而逕自使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茭白里中山路五段二八七巷一三六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五段287巷136號
統一編號
1055032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