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潔企業社
- 文號
- 40-107-120002
- 裁罰機關
- 宜蘭縣
- 處分日期
- 2018/12/06
- 違規日期
- 2018/10/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企業社有再利用廢板模作為蒸氣鍋爐燃料之情事,因廢板模係屬營建事業廢棄物,於再利用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再利用許可,惟該企業社未領有再利用許可證而逕自使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茭白里中山路五段二八七巷一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五段287巷136號
- 統一編號
- 1055032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