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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1-080068
- 處分日期
- 2022/08/23
- 違規日期
- 2022/01/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01月17日會同環保署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雲林隊、中區應變小組及國道警察、消防局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國道一號北上241.4K處發現一輛槽車(內容物:鹽酸),現場消防隊持續灑水降溫中,並於路肩處(241.4K)處及路肩下方溝渠鋪設吸油稀釋鹽酸。2.該車輛KLE-8880(尾)71-RG偉正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車載物經翻覆洩漏至路面及路面下溝渠,已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污染地面、水溝、道路,依法告發。3.可於文到7日內提出陳述,逾期視同放棄。4.現場鋪設吸油棉及槽車殘留物皆由該公司負責清除、恢復原狀。5.現場台灣志氯係為賣方並前往來支援移槽作業。6.現場消防用水引至路面下方溝渠已當面告知該公司派抽水車輛等清除完畢,若如下游皆有污染需全部清除完畢並恢復原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17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瑞平里保泰路一九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 國道1號北上二百四十一公里處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