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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40008
- 處分日期
- 2023/04/11
- 違規日期
- 2022/09/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幼三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使用螺紋固定劑(綠膠、藍膠)和去漬油等有機溶劑進行組裝及擦試作業,且110年合計使用量及工廠規模符合列管條件,屬於環保署許可公告第8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
限改日期:112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龍鳳里中正路八九一之四三號一一樓之六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三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