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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旺旺畜牧場(二)

文號
40-107-080005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8/27
違規日期
2018/07/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該場從事養豬畜牧作業,督察時已出示檢查證,並說明來意。2.督察時,該場將斃死豬隻露天堆(棄)置於廠區旁空地,即是道路旁,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致有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第10條規定,依法告發,將函請地方政府依規定處分。該場目前養豬頭數約600頭。上述規情事經業者確認屬實。督察時放流口未排放廢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復興村復興三六之二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復興村復興36-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