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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70020
- 處分日期
- 2017/07/24
- 違規日期
- 2017/03/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后里區設立工廠,從事電鍍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06年3月27日12時整派員前往稽查,該公司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及操作參數量測設施,非屬連續自動紀錄,本局現場查獲該公司未依規定頻率每日記錄其操作參數值及累計水量讀數一次。核已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6年8月10日完成改善並檢具稽查當日106年3月27日起每日記錄累計操作參數值及累計水量讀數資料影本至本局備查,屆期仍未補正,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七二六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9鄰三豐路三段726巷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