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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0-030031
- 處分日期
- 2021/03/19
- 違規日期
- 2021/01/28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高明段18地號等4筆土地承造從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15日14時24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打摏機及震動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86.8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本局於110年1月28日前往該址複查,於原量測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2.6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南埔里永安路六八○巷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龍祥街17號旁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