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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90031
- 處分日期
- 2020/09/29
- 違規日期
- 2020/07/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官田區從事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及堆置場作業程序,經本局109年7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是日配合台電夏日用電時間電弧爐煉鋼製程未操作,惟有出貨運輸車進出,經查現場廠內耐火磚堆置位於許可未編列之堆置區(X012)前空地;部分還原碴堆置於還原渣堆置場(X006)室外,未依許可規定存放於室內,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4項款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