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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67
- 處分日期
- 2023/06/15
- 違規日期
- 2023/04/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方法貯存、清理或申報核准(貴診所感染性事業廢棄物[C-0599]貯存設施之冷藏設施並未設置,另現場未標示貯存廢棄物名稱,現場無感染性廢棄物貯存容器標示,未依規定設置感染性廢棄物貯存設備)(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538之8號9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53之8號9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