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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1/03
- 違規日期
- 2024/11/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8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民生北路1段230號稽查,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網板印刷作業,廠內設4座網板印刷機具(稽查時兩座設備運作中),並於廠區後方設有清洗區(1座水洗機台)主要係清洗成品表面(主要係網板所使用),其清洗後的廢水會經由廠區後方的沉澱設施及過濾設施處理後回到機台重複清洗(該過濾及沉澱設施主要係用來過濾清洗後產生之雜質),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貴公司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水汴二路二九號六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1段23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