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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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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前鎮儲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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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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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4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4/01
- 違規日期
- 2019/02/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3)設備元件編號P-312-A-O-02、K61 CIA-N-01、P307-N03、PIC-D52-F06、C1303-N02、K13-N01、K61-V01、K62-C-2AN01及PIC-B2-N02共9處,其檢測值分別為4907ppm、8421ppm、2922ppm、5127ppm、9434ppm、3040ppm、6212ppm、2539ppm及6256ppm,淨檢測值皆大於2,000 ppm。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暨一年內二度(第1次為107年7月1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