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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8-090022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違規日期
- 2019/08/28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4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民眾陳情貴公司於本市牛埔南路214號之冷卻水塔運轉產生噪音,限貴公司於108年8月5日前完成改善。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28日進行限期改善複查,於15時17分現場量測噪音之均能音量76.8dB(A)、低頻噪音之均能音量58dB(A),仍未符合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67dB(A)及工廠低頻噪音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44dB(A)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埔前里牛埔南路二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牛埔南路21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