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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業畜牧場

文號
30-103-07000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4/07/07
違規日期
2013/10/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送自102年10月23日起至提送日止專用電表、累計型水量計每日累計讀數及操作參數值之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8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永靖鄉湳墘段四三八之三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永靖鄉同安宅段湳墘小段21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