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榮國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榮國畜牧場

文號
40-106-05010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5/18
違規日期
2017/04/14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4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係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當時於貴場廢(污)水處理設施固液分離機旁見有露天曝曬豬隻排泄物,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之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五興里七八之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五興里78-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