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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1-107-060170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06/27
違規日期
2018/05/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5月23日進行機車定檢實車查核時,發現該站執行機車排氣檢測時,由未取得證照人員進行檢驗業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竹東里長春路二段一○九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竹東里長春路二段一○九號
統一編號
4708020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