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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尚餐廳

文號
22-101-08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08/01
違規日期
2012/07/26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暨「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違反噪音管制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附表1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國平里永華路二段四八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國平里永華路2段483號1樓
統一編號
2940870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