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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90022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違規日期
- 2017/08/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貯槽損壞致斯添加劑洩漏至工業區雨水道,未依規定於三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依規定設置油品貯存設施(防溢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並請於106年10月20日前,檢送依水污染防治措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設置油品貯存設施(防溢堤)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8規定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線工南三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線工南三街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