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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孟營造有限公司

文號
41-106-03004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3/09
違規日期
2016/12/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4,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2月9日19時10分派員前往本市沙鹿區平等路與平等一街交叉路口旁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車輛於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出入挾帶泥沙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另本局於106年12月10日14時25分派員複查,現場路面已清洗完成並認定改善完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新庄里新興路八四號二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沙鹿區平等路與平等一街交叉口
統一編號
1697158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