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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8/01
- 違規日期
- 2024/06/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皮者),經本局於113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廢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水量計測設施及獨立專用電度表之每日讀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期限內改善完成(113年6月27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140)。限改日期:113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