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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4-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3/06
- 違規日期
- 2025/01/2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准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嘉義縣毒核字第OOOOOO號),本府以111年4月20日府經工商字OOOOOOOOOO號函核准貴公司變更負責人在案,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20日派員現場稽查,貴公司未於前揭期限內辦理毒化物核可文件變更,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規定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二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