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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泰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1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1/07
違規日期
2019/10/2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004-6號),惟將廢機動車輛貯存於本市桃園區介壽段275地號,未申請變更回收貯存廠(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大強里東勇街六一六巷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建新街400號402巷旁(桃園區介壽段275地號)
統一編號
8931056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