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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違規日期
- 2021/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8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營運紀錄存放地點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378-XW、YG-55)於110年6月21日清運「含油脂之充膠廢電線電纜(E-0202)」之聯單(聯單編號:A36A914811000015)無GPS軌跡,並查貴公司清運許可量為每月4900公噸,按「『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六) 載運附件一第53項至第59項廢棄物之清運機具,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每月許可量二千公噸以上者,其經許可之清運機具應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之規定,貴公司前開清運車輛未於109年6月30日前裝置GPS,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一三五巷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高坪六十六路500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