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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09
 
            
            
            
                
- 處分日期
 
                - 2022/02/11
 
            
            
                
- 違規日期
 
                - 2021/11/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1月4日17時2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臺中市大甲區廠址稽查,發現貴公司堆置廢料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1年3月15日前完成改善,屆期複查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裁處如下: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中興里興德路一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順帆路216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