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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銘養豬場

文號
30-109-090009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0/09/02
違規日期
2020/07/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9年7月22日10時30分至現場查核。2.會同場方代表人巡查場區,現場廢(污)水放流口無排放水,該場取得水污染許可證,核准有效日108年5月1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查該場現場操作紀錄:電表紀錄至109年7月17日,後續迄今(7月22日)無每日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3.現場併同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108113),限期給予109年8月20日前完成改善。4.以上確認後無誤簽名。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一四八八地號,水南段一四八九地號,水南段一四九○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1488、1489、149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