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文號
41-104-11044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5/11/25
違規日期
2015/09/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03日。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 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一一六巷一八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北區東興段0226-0000地號(小東路367號後方)
統一編號
037324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