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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家具企業行

文號
20-107-11005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1/28
違規日期
2018/08/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8月12日18時49分至本市鳥松區水管路東豐巷旁稽查時,發現貴行進行剩餘木材廢料燃燒作業,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及周界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水管路四三之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水管路東豐巷旁
統一編號
0849149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