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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10018
- 處分日期
- 2025/01/09
- 違規日期
- 2024/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3月22日稽查貴公司柳X廠掃除地面集塵及棉絮等之混合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3年6月14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13年9月6日複查尚未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3年11月29日發文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1月2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1月0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一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工五路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