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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15
- 處分日期
- 2021/01/11
- 違規日期
- 2020/11/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24日派員督察,貴公司承攬「台糖公司公開招標出租不適耕作地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案-(台南七股區)」,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營運前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八○一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七股區七股段77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