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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膳堂

文號
20-114-01000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5/01/06
違規日期
2024/10/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即奕膳堂)現場設有油煙處理設備(靜電集塵器),惟未每日記錄電壓或電流等主要操作參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第1款第1目及第6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一段一四五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一段145號1樓
統一編號
8543509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