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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50035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違規日期
- 2023/04/2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5),證號:操證字第H5152-05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5年11月1日府環空字第1050253006號公告桃園市第一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貴廠於111年9月14日提報確認報告書,因補正日數超過90日,本府於112年4月12日府環空字第1120095990號駁回申請,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一○九八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