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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80029
- 處分日期
- 2021/08/26
- 違規日期
- 2021/06/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L9703279)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領有本局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臺中市廢甲處字第0086號)。本局前於110年1月11日中市環廢字第1090151149號函命貴公司文到日起停止收受廢棄物(送達日期110年1月13日),惟查貴公司於110年1月14日起至5月份均有多筆廢棄物收受紀錄,前述收受廢棄物行為未經本局同意即逕行收受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