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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5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5/14
- 違規日期
- 2018/03/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上開時段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地點路段發現有油漬(廢食用油)灑漏於路面之情事(本案係為車禍事故,議員通報),現場已由員警進行交通管制行駛路肩,本局於現場使用木屑、吸油棉進行初步清除動作,另斗南工務段提供矽藻土並協助清理路肩油漬,使其車輛能暫時通行。 2.因大量廢食用油於路面上,無法全數清除,本局已協請道路權責單位斗南工務段李副段長進行後續除污,惟貴公司台中分公司係屬廢棄物清除機構(乙級),於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載運之廢食用油灑漏路面時,未依清除許可證所登載之附錄二(緊急應變處理方式)進行緊急應變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田仔內巷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台78線往東16.5公里處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