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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原畜牧場
- 文號
- 30-114-04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4/17
- 違規日期
- 2025/02/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285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4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未每日記錄廢(污)水累計型流量計及獨立電表讀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285元整,本局於114年3月20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804),限期改善至114年3月27日,本局於114年3月2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4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六○九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609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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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