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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1-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2/10/05
- 違規日期
- 2022/08/16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毒性化學物質二苯胺及聯胺核可文件,本局於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管理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11年7月份之毒性化學物質二苯胺及聯胺運作紀錄,經本局於111年8月16日派員貴公司稽查,貴公司確實未依規定於111年8月10日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運作紀錄,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於每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1個月之運作紀錄。」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