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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洋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2004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12/11
違規日期
2018/09/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未領有廢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電動研磨製程所產作業廢水收集貯留於廢水槽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請於文到日起立即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二○二巷三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彰南路三段二○二巷三八號1樓
統一編號
1603477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