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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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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23
- 處分日期
- 2019/10/09
- 違規日期
- 2019/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許可文件,輸入、輸出、過境、轉口事業廢棄物 (進口報單號碼:CG//08/376/40521;逕向關務署台北關報運輸入PRITNER PARTS[INK CARTRIDGE]一批,540/510 SERIES ETC一批 (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2)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三七二巷二七弄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