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瑞雄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瑞雄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3000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3/06
違規日期
2017/01/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6年1月12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59.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田尾里中山路一段六一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田尾里中山路一段六一六號
統一編號
2355935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