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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4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違規日期
- 2019/02/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局於108年2月25日至貴公司(處理場址:基隆市七堵區大華二路2-2號)稽查發現,「廢水處理程序」於107年3月產出廢棄物(D-2403廢活性碳),計5.46公噸,已超出所核定「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最大產生量,另「廢棄物掩埋處理程序」非屬所核定「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字號:104基隆市廢乙處字第0004-02號)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項目,應刪除該製程,上述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大華二路二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大華二路二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