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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00004
- 處分日期
- 2024/10/09
- 違規日期
- 2024/07/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4日星期四10時00分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55C0870)稽查,貴公司製程屬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應依上述法規第6條規定光電業應配合前項紀錄、監測及相關檢測作業結果計算全廠揮發性有機物、氫氟酸及鹽酸等空氣污染物之年排放量,於每年一月底前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前一年排放量,惟貴公司屆時未依規定申報,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竹北里台元街三八號四樓之九至一○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8號4樓9-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